筆 錄
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㈠1181建號拍定後不點交。
㈡民國113年7月16日現場查封時,第三人程○得在場稱係向債務人承租房屋作為万勤瓦斯有限公司使用,並提出租賃契約,租賃期間自112年12月22日至116年6月21日,每月租金14,000元,因債務人向第三人借款37萬元,雙方約定以租金抵債。經檢視房屋有鋼筋外露、嚴重壁癌,牆壁有幾道裂痕,第三人表示若下大雨,屋內地板會冒水。又1樓與2樓並未相通,2樓有獨立出入口,非債務人所有。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㈢1181建號係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其占用土地之權源不明,且該土地不在拍賣範圍內,請應買人留意。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於113年9月16日函覆稱:1181建號建物係位於法定空地及一般空地之整幢違章建築,屬既存違章建築,拍照建檔列管等語。拆除風險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本件拍賣係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89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180,000元。
四、1181建號建物坐落之土地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建物共有人。
五、無抵押權登記。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4年2月26日第1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