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647建號建物查封時據債務人配偶在場稱,現為債務人與家屬自住使用,頂樓有漏水。經查看屋內,增建與主建物相通,無獨立出入口,建物內設有電梯。另據鑑定報告指出,依647建號謄本記載,建物為民國7年建築完成,然於現場勘查發現,屋齡並非如此老舊,且與建物測量成果圖所載資訊亦有落差,故所提供鑑定價格仍以評估現況為主,以上請投標人注意。
二、本件建物拍定後點交。
三、本件拍賣之建物,經依形式外觀及通常調查所得是否為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相關資訊,均已於附表載明,惟本院之調查亦無法保證絕無前揭情事,故如有未記載之資訊,仍請投標人自行斟酌查明,且因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故拍定後均不得以拍賣公告未記載而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2,42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484,000元。
四、本件標的物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均塗銷。惟地上權隨同移轉不予塗銷,應由拍定人自行與地上權人渣打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協商。
五、本件標的物第3093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並需承擔被拆除之風險,且因有部分占用鄰地105-68地號,面積0.5平方公尺,權源不明,故地主亦可能訴請拆屋還地,請投標人注意。
六、本件拍賣建物內設有電梯,亦在拍賣範圍之列,其價格已計入建物價值,然電梯有無向主管機關申請相關登記或其他不明事項,請投標人注意並自行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