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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於現場執行時發現,本件執行標的建物一、二樓出租予第三人使用中,三樓為空屋,四樓則為鐵皮增建物堆放債務人之雜物,惟本建物僅有一樓梯且通往三、四樓需通過前開承租人占有使用部分,故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二、本件暫編2275號之建物,係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不動產,其一樓部分跨建於鄰地同段1184地號,拍定後拍定人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8,913,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783,000元。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