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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一、分別標價,按標別拍賣。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7,0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8,100,000元。
四、限制登記於拍定後塗銷。
五、拍賣之不動產查封時,由共有人及其家屬居住使用,拍定後點交。另依謄本一般註記事項所示,本件未繳清遺產稅,不得繕發所有權狀,請應買人注意。
六、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一種商業區。
七、本件拍賣係依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重家繼訴字第2號分割遺產民事判決主文諭知變價分割而進行拍賣。全體公同共有人(即全體繼承人)均可參加應買或承受,並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