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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 不點交
備註
一、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土地1(175-19地號):1295萬元。
土地2(175-77地號):160萬元。
建物1(1723建號):40萬元。
建物2(26699建號):45萬元。
合計:1540萬元。
保證金:462萬元。
二、抵押權及限制登記於拍定後塗銷。
三、拍賣建物現由第三人占有使用中,拍定後不點交。另依現有資料無從得知建物是否非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時有無損壞,及屋內有無非自然死亡之情事,然建物是否有上開重大瑕疵足以影響交易,仍應由應買人自行查證、評估,買受人對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
四、附表編號2之建物並未辦理保存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如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
五、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