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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1,5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450,000元。
四、建物查封時,共有人在場表示1、2樓有壁癌且推滿雜物,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點交。
五、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六、附表編號2之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該建物部分坐落鄰地(679及461地號)上,即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或鄰地所有權人主張拆屋還地,則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