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據查封筆錄記載:拍賣之1333地號土地其上之582建號建物有增建(編定為1093建號建物),廁所有部分牆面有壁癌,業經聲請人修繕,現無人居住使用,拍定後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8,6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580,000元。
四、本件拍賣之標的無他項權利設定。
五、拍賣之土地編定使用種類為:都市計畫第二種住宅區用地。
六、拍賣之1093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此部分由拍定人自理。另該建築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建築並占用鄰地,使用權源不明,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
七、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數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時,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以抽籤決定買受人。拍定後,如依法准由有優先承買權人優先承買時,拍定人所繳保證金無息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