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部分點交、部分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據查封筆錄及鑑價報告所載,202─1、202─2、202─3地號土地係公眾通行之巷道。社區住戶稱416建號建物由債務人居住使用;529建號建物為社區活動中心,供社區開會使用。本件於拍定後416建號建物現況點交,其餘部分不點交。
二、拍賣土地使用分區:均為都市計畫第二種商業區。有關都市計畫案名、內容等請自行向主管機關查詢,嗣後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
三、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四、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拍賣不動產之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於投標前實際前往標的物所在地察看並探訪其現況,慎重決定是否應買。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7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陸佰貳拾柒萬壹仟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壹佰捌拾捌萬貳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