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㈠11395建號拍定後不點交。
㈡民國113年10月25日現場查封時,第三人即「十方菩提精舍」負責人釋○開在場表示房屋為「十方菩提精舍」團體無償使用中,且目前與債務人正在進行刑事訴訟。因房屋於查封前即由第三人占有使用,故不予點交。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0,77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16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4年9月10日第2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