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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2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260,000元。
四、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塗銷。
五、查封時債務人之夫在場稱:系爭建物出租予第三人謝亞倫,租期自111年6月1日起至116年5月30日止,租金每月6000元。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六、依標別次序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前具狀,或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本件其中一標或數標拍賣價金足以清償全部稅費、債權時,其餘標別即停止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其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