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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大學城 收租套房

新竹市香山區至善街31巷1號2樓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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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片
  • 地圖
  • 建物平面圖
  • 法院拍賣公告
公告底價
119萬
開標結果
待標中
  • 公告坪數
    9.84
  • 每坪單價
    12.09

    每坪單價以法院公告坪數概算,詳細拆算方式請洽專員。

  • 開 標 日
    2025/08/20 14:30
  • 拍  次
    1拍
  • 點交情形
    不點交
  • 保 證 金
    23.8萬
聯 絡 人
徐專員
調整字級

物件資料
公 告 坪 數
9.84
主 建 坪 數
6.75
附 屬 坪 數
0.81
公 設 坪 數
2.28
其 他 坪 數
增 建 坪 數
土 地 坪 數
4.84
車 位 坪 數
車 位 屬 性
-
捷 運/火 車
房 屋 類 型
公寓
結   構
RC
屋   齡
27
樓 層 別
2/4
房 屋 用 途
住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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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料
拍 賣 地 點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案   號
114年度司執字第11736號甲標
拍 賣 範 圍
全部
拍 賣 原 因
清償票款(不動產)
抵 押 權
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筆   錄
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現場查封履勘時,房屋無人應門。依不動產登記謄本所載,240地號為建物之基地,又據現場所見,219地號土地為社區公設道路。經本院囑託新竹市警察局第三分局訪查之結果,其回函稱查訪時均未見有人在場。又本件履勘及鑑價時均無法進入屋內,房屋現使用人及內部狀況均不明,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19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38,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共分二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到場,則由本院指定,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五、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六、拍賣之不動產為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區分所有建物,其基地、公共設施及道路用地之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七、拍賣之建物有無增建因無法進入屋內難以確認,請應買人自行查證。
八、投標人應注意拍賣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管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得標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九、依本院調查結果及鑑價報告記載,並無資訊可認定拍賣之建物為海砂屋、輻射屋,或有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及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惟實際現況仍請應買人自行查證。
十、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屋……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十一、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十二、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內容展開

本物件資訊如有遺漏,以法院公告為準。

地圖
公 告 底 價
119
開 標 結 果
待標中
  • 公告坪數
    9.84
  • 每坪單價
    12.09

    每坪單價以法院公告坪數概算,詳細拆算方式請洽專員。

  • 開 標 日
    2025/08/20 14:30
  • 拍  次
    1拍
  • 點交情形
    不點交
  • 保 證 金
    23.8萬
聯 絡 人
徐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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