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715建號建物查封時,經按門鈴,無人應門,經檢視頂樓有增建。經本院定期113年10月15日、114年2月4日履勘現場結果:3樓經敲門無人回應,經鎖匠開鎖入內,地板灰塵厚重似無人居住使用,斷水斷電,無漏水痕跡,亦無增建;4樓無門鎖,內有2房1廳及傢俱等家居使用物品,且有神明廳,與3樓內部不相通,有獨立出入口,布滿灰塵似無人居住使用。據鄰長在場稱4樓增建係由3樓住戶所興建,惟目前3、4樓均為空屋。本件拍定後點交。
二、4137建號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列為屋頂之垂直增建既存違章建築,拍照建檔列管處理,應買人應自行負擔被拆除危險,不得異議,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8,55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710,000元。
四、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案件,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有二人以上行使優先承買權者,以抽籤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