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一、本件標的於現場履勘時,債務人之法定代理人在場,經查建物已經全部打通使用,並出租予 士揚科技有限公司(租期:107年2月20日到109年2月19日)、目上有限公司(租期:105年 年7月1日到109年6月30日)、百福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租期:105年7月1日到109年6月30 日)、鶴齡電子企業有限公司(租期:105年7月1日到109年6月30日)、張姓女子(租期: 103年12月10日到108年12月9日)等人使用。又上開第三人之租賃權業經本院於民國108年6 月19日以執行命令除去之,如拍賣程序前,無人聲明異議;或聲明異議無理由經駁回確定者 則點交,否則不點交。 二、本件於先前次拍賣中(105年度司執字第11034號)債務人陳報位於2樓洗手間門口上方大口 徑水管接縫處有漏水之情形,請投標人或應買人注意之。 三、4561建號建物係3791、3792、3793、3794等建物之共同使用3823建號之增建部分,連同 3791、3792、3793、3794之其餘共用使用建號,均係拍賣債務人不動產之應有部分,拍定後 不點交。 四、本件3791、3792、3794建號建物依謄本記載有機車及汽車編號,惟於先前拍賣中(105年度 司執字第11034號)機車位已混在一起,機械式車位一個被拆除,因上開汽、機車位係位於 主建號之共同使用部分(3822建號建物),承上開三所示為不點交。倘有相關爭執(如是否 有停車位、使用權等),請拍定人自行處理或訴訟為之。 五、另本件4561、4562建號建物因係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 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是否為違章建築,請投標人或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並自行承擔可能被拆除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