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院於113年10月22日到現場查封時,現場無人應門,惟仍留有大量傢俱電器等雜物;4樓屋內有內梯通往5樓,屋內有漏水痕跡、牆壁龜裂、鋼筋外漏之情形;頂樓增建部分前後均有陽台,後陽台似置放整棟樓之水塔。經函請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查訪,該址現無人居住使用。拍定後點交。
二、經向相關主管機關函詢,本件查無海砂屋、地震受創之紀錄;惟於112年10月3日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案件,債務人林壯淇於屋內縊頸自殺,請應買人注意。
三、本件拍賣之5794建號為4樓後側及頂樓增建,因未辦保存登記,拍定人不得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保存登記。另依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113年12月19日新北拆認一字第1133242136函所示,上開增建為既存違章建築,拍照建檔列管。請應買人注意。
四、本件拍賣之165建號建物及695地號土地,經本院113年度重訴字第665號民事判決債務人應將所有權移轉登記予抵押權人陳漢○,其間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行處理,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8,084,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620,000元。
四、本件拍賣標的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