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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形
一、40005建號建物、暫編41482建號建物於拍定後點交。391地號土地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114年5月21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大門深鎖無人應門。114年7月23日測量時,房屋及增建(即暫編41482建號建物)部分均為債務人弟弟使用,債務人未住在內。增建部分與公寓共同樓梯,無獨立出入口。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暫編41482建號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拍定人不得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保存登記。且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為屋頂重直增建違章建築,既存違章建築,列入分類分期處理,列管拆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1,5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30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2月9日第1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