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院於114年7月3日現場查封時,經本院會同轄區員警入內查勘,房屋已斷電,鐵捲門無法開啟,無人居住使用,無漏水或地震受創之情事。據地政人員指稱:本棟建物整棟為未保登建物,部分佔用鄰地,惟仍應以實測為準。
二、本件建物坐落之基地不在拍賣之列,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權源不明,拍定後如有糾紛請自行解決。
三、260建號建物,拍定後按現況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2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40,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
五、優先承買權:依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規定,房屋出賣時,基地所有權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
六、本件暫編260建號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面積以實測為準,拍定人拍定後不得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保存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應負被拆除之危險。其中36.15平方公尺佔用鄰地111地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