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建物於查封時(111司執104096),據承租人李O惠在場稱,20292建號建物由其向債務人承租,再轉租予第三人許○芬、張○閔等人。嗣債務人提供租約,20292建號建物出租中,租期自民國111年5月1日起至121年4月30日止,租期10年,每月租金新臺幣80,000元。本件拍定後不點交。另32-26地號土地查封時(111司執131948),現為東山路一段138巷24弄之巷道。本件拍定後均不點交。
二、據鑑價報告記載,20929建號建物目前有人居住使用。
三、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四、拍賣之土地編定使用種類為:均為都市計畫第二種住宅區用地。
五、拍賣之21426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此部分由拍定人自理。另該建築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建築並有部分占用鄰地,使用權源不明,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
六、拍賣之32-26地號土地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本件係合併拍賣,有共有人優先承買,拍定人仍須就其餘部分應買。拍定後,如依法准由有優先承買權人優先承買時,拍定人所繳保證金無息退還。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5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貳億肆仟捌佰貳拾壹萬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柒仟肆佰肆拾陸萬參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