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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查封物應分甲至己標分別拍賣,惟各標內之土地、建物則應分別標價,總價並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三、本件標的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760地號土地為晏京帝寶社區建物坐落,564建號建物為社區一樓、二樓公共空間,539、525建號相通,僅有一扇大門,大門未鎖入內,屋內無人,但有生活用品,經債權人查報目前房屋無租約,,現場為搬遷後遺留之雜物,於拍定後點交。
四、本件標的如其中一宗或數宗標的拍賣所得之價金,已足以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地價稅及本件債權時,則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得於開標前向本院陳明,或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應予拍定之標的,否則由本院指定。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2,41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48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