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現無人居住使用,屋內為空屋重新裝修中,內有一廁所、一廚房,廚房有樓梯可通往樓上加蓋,加蓋建物有一廁所、一小陽台。126-1地號土地係南機場二期國宅之一部分,另126-2、126-3屬道路用地,位於南機場二期國宅周邊。126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126-1地號土地為第三之一種住宅區,126-2及126-3地號土地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二、拍賣之13576建號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另依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3年10月1日北市都建查字第1136042140號函,建號建物為垂直增建違章建築屬既存違章建築,列入分期分類處理,列管拆除,請應買人注意。
三、本件係拍賣共有物全部持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民法第824條第7項、最高法院98年度第6次民事庭會議(二)決議要旨參照)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6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7,37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47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