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部分點交、部分不點交
拍定後僅就建物點交。
使用情形
本件拍賣房屋於本院現場查封時其3至4樓梯間有許多瓦礫碎石,難以行走,另標的無人應門,經會同員警開鎖進入。屋內無水無電、無人居住,經目視屋內凌亂,大部分屋頂坍塌、鋼筋裸露、油漆剝落、有漏水壁癌,受損嚴重,現場仍遺留有部分生活物品及家具,行走困難。復依鑑價報告記載,標的位於新北市萬里區市郊萬崁公路旁之北基里社區,標的已廢棄,屋頂水泥塊崩落,鋼筋裸露,似有地震受創情形。另經本院函請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金山分局查調標的實際狀況及占有使用情形,據該局函復,經查訪周遭居民表示債務人已多年未曾回該址,該屋無人使用時間長達20餘年,未有火災及非自然死亡情形,惟年久失修。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0,000元。
四、本件拍賣標的設有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五、本件執行標的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
六、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主張增減價金或請求撤銷拍賣,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