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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02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506,000元。
四、土地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塗銷。
五、假扣押查封時,地政人員稱:編號1土地上有編號1建物;另據債務人之女鄭莉蓁在場稱:編號1建物係由債務人自住。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按現況點交。
六、另據台中市政府都發局函稱:編號1土地領有(71)建763號建造執照套繪管制,請應買人注意。
七、編號1建物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該建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建築,應買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
八、分別標價,按標別拍賣。如其中部分拍定之價金,於扣除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執行費用後,已足清償債權時,其餘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其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