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拍定後點交1928建號。
使用情形
㈠1928建號拍定後點交。
㈡民國113年9月19日現場查封時,第三人呂○修即寰羽體育用品社負責人在場稱建物係向債務人承租,並有書面租賃契約為證,租賃期間自113年6月1日至117年1月31日,惟本院於115年1月27日核發終止租賃關係命令,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皆無異議,故拍定後點交。
備註
一、本件不動產分2標分別拍賣:2標不動產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0,70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4,14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3月24日第2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