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拍定後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1,0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5,300,000元。
四、抵押權及限制登記事項於拍定後塗銷。土地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內第四之一種商業區。
五、據查封筆錄及鑑定報告所載,查封時債務人在場,表示建物及車位均由債務人自行居住及使用,並無出租或出借他人,拍定後點交。經本院函詢主管機關,自民國95年救護指揮派遣系統建置起尚無火災報案紀錄,另依現有資料無從知悉建物是否非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時有無損壞及是否有非自然死亡之相驗紀錄,然建物是否有上開重大瑕疵足以影響交易,仍應由應買人自行查證、評估,買受人對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