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一、民國114年5月12日現場執行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稱:「1273之1地號位於門牌成功路104巷7之1號西側三角窗之道路用地」等語。另據警局函復稱建物現有承租人基於租賃關係使用中。1224地號使用分區為商業區、1273地號使用分區為住宅區、1273之1地號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債權人、債務人、鑑定人、有關機關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惟實際情形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若有上述情事,請儘速向本院陳報。
三、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3,137,5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63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應買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