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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一、土地及建物分別標價、分別拍賣,且均定有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最低拍賣總價764萬元,保證金153萬元。
二、拍定後抵押權設定登記塗銷。
三、拍賣建物經函詢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宜蘭分局、宜蘭縣政府消防局、宜蘭縣政府、核能安全委員會,查無海砂、輻射、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紀錄。
四、本分署114年9月26日現場執行時,拍賣建物係「延O麗景社區」之13樓及14樓,14樓建物須由13樓內梯進出。14樓共隔為4個房間,其中1間為義務人自住,其餘房間堆放傢俱雜物,義務人表示2年前已未再出租他人。經本分署115年1月12日聯繫社區管理委員會表示,義務人並無配賦之停車位、無積欠管理費。拍賣建物係義務人自住使用,拍定後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