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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形
一、4452建號(除停車位外)拍定後點交。
二、民國114年10月2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謝靜芬在稱房屋為其家屬(公公、婆婆)自住,配賦之平面停車位在B3,編號8號。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6,36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7,280,000元。
四、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五、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3月25日第1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