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本院於民國114年12月9日至現場履勘,債務人不在場。房屋(位於凱撒大地社區內)現由第三人劉○○及配偶居住。現場經目視無增改建,無分管停車位。
民國114年12月提出到院之鑑價報告稱:「勘估標的土地使用分區:住宅區(住四),使用尚須依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相關規定辦理,詳如都市計畫區擴大案主要計畫『深澳坑細部計畫』現行都計案變更基隆市港口商埠地區(深澳坑附近地區)細部計畫之規定。建物結構:RC造華廈,10層樓之第3層。屋齡約31年。勘估建物所臨街巷道寬度約20公尺。土地臨街面正面寬度約50公尺。市場及學校接近程度:尚可。整體交通運輸條件佳。生活機能佳。經以網路查詢及詢問當地仲介等方式查證,無海砂屋、輻射屋、凶宅等特殊情事。」等語。
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8,765,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75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