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㈠40708建號、40713建號除第三人陳○宏占用之303室不點交外,其餘拍定後點交。
㈡民國114年5月19日現場查封時,第三人陳○宏在場稱係向債務人承租303室,仍有持續繳租金給債務人;經檢視40708建號、40713建號係打通隔成301室至305室5間套房,僅單一出入口,4樓也須經過3樓始能進出,已斷水斷電,302室未上鎖,301室、304室、305室均上鎖,除303室外,其餘套房均無人使用。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㈢據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114年6月2日函稱:中央北路3段248號3樓地址曾於110年4月4日辦理過刑事相驗。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不得於拍定後主張,請應買人留意。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1,97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4,40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3月11日第1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