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一、4135建號建物於114年7月17日現場查封時,該門牌號碼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55巷5號2樓經第三人表示其自小居住於此,且被繼承人陳麗貞係其繼母,房屋有輕微壁癌,有無增建不確定,但無特殊交易情事;債務人等二人均未居住於此,其土地使用分區為第肆種商業區。
二、依臺北市中山地政事務所114年8月4日北市中地登字第1147010832號函所示,關於門牌號碼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55巷5號建物(下稱55巷5樓)係於56年8月間辦竣建物所權第一次登記,總樓層共4樓,1至4層樓門牌號均為55巷5號(1至4層樓之建號,分為中山段三小段4134、4135、4136及4137建號),再查臺北市政府民政局門牌檢索系統,中山北路3段55巷5號,嗣於94年9月5日增編中山北路3段55巷5號2樓、中山北路3段55巷5號3樓,惟各所有權人均未至本所申辦建物門牌整編,致本所地政門牌資料與民政門牌系統不符。又本案二債務人係持有55巷5號第2層樓建物,基於前開說明,其與中山段三小段4135建號屬同一標的,請投標人注意。
三、拍賣標的經查相關主管機關後,並無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亦無發生過火災事件,亦非屬列管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屋,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能確認是否為海砂屋、有無輻射、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6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3,38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680,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