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拍定後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9,0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700,000元。
四、抵押權及限制登記事項於拍定後塗銷。297-6號土地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內之部分第四種住宅區及部分綠地用地。297-22號土地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內之綠地用地。
五、據查封筆錄及鑑定報告所載,查封時債務人在場稱建物由其及家人居住使用,拍定後點交。經本院函詢主管機關,建物尚無非自然死亡之相驗紀錄、自民國95年救護指揮派遣系統建置起尚無火災報案紀錄,另依現有資料無從知悉建物是否非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時有無損壞,然建物是否有上開重大瑕疵足以影響交易,仍應由應買人自行查證、評估,買受人對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
六、拍賣編號2495建物為編號457建物之增建,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該建物部分有占用鄰地301地號土地,惟占用鄰地之法律關係不明,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或無合法占用鄰地之法律權源,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