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本院於民國114年7月30日至現場履勘鑑價,相對人不在場。聲請人在場稱:「系封建物1樓現出租予第三人使用。」等語。有樓梯可上系封建物2樓,系封建物3、4樓均無獨立出入口,僅以內梯與2樓相通;又4樓為增建(經地政編為420臨建號)。再系封建物1樓後方與門牌號碼基隆市孝三路83、85號(孝三路83、85號均非本件拍賣標的)相通。依聲請人現場所述:系封建物非海砂輻射屋、無地震火災受創、無嚴重漏水、無非自然死亡情形等語。
民國114年12月提出到院之鑑價報告稱:「勘估之標的土地屬商業區(商四)。建物構造:加強磚造3樓之第1、2、3、騎樓。本案1樓後方與孝三路83號、85號打通,現為博奕遊戲場所使用,1樓通往2樓有獨立出入口,與3樓有室內梯連通,4樓為增建。屋齡約76.21年。勘估建物所臨街巷道寬度約10公尺。鄰近基隆廟口夜市,生活機能及居住品質良好。交通便利性佳。」等語。
關於系封建物有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已如上所載。惟投標(應買、承受)人於投標前,務請親至現場再行查明(自行向聲請人、相對人、現占有人、當地鄰里長、鄰居、派出所進一步探詢)後,慎重考慮是否應買。又倘查得系封建物有足以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於拍賣前儘速陳報本院。
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4,531,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8,90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