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本院於民國114年12月30日至現場履勘,債務人在場稱:「系封建物係伊自住使用。無分管停車位。無增改建。」等語。
依據民國114年12月提出到院之鑑價報告稱:「本案位於孝東路『安住城堡』社區內。整體屋況大致良好。生活機能大致完備。勘估之標的土地屬住宅區(住三)。建物為鋼筋混凝土造10層樓之第9樓層。屋齡約31年。勘估建物所臨街巷道寬度約20公尺。土地臨街面正面寬度約63.1公尺。市場及學校接近性:可。大眾運輸條件:可。現勘時無鋼筋腐蝕水泥脫落之現象。輻射屋查詢系統本案執行標的並無列管。現勘時觀察無地震受創或火災受損之現況。查訪四鄰表示印象中標的無非自然死亡之現象。」等語。
拍定後僅點交41建號建物。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7,08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41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