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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標不動產查封時,769-1 及 769-2 地號土地部分為道路用地,部分為雜木林地。3 建號建物由債務人自住,但房屋坐落基地僅有所有權二分之一,建物占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因僅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故不點交。
二、優先購買權:土地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本件為合併拍賣,主張優先購買者須就全部標的一併購買。
三、身分限制:本標之投標人應具有原住民身分始得應買,投標時應於投標單內併附原住民資格證明文件。
四、本標內暫編 123 建號建物為未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不動產,拍定後無法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若經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拆除風險。該增建與主建物內部相通且無獨立出口,為抵押權效力所及。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 5 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245,000 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49,000 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