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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部分點交、部分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建物現由債務人自住,故拍定後點交。296地號現況為既成道路故不點交。
二、土地部分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三、地上權登記拍定後不塗銷。
四、本標之地上權人,如有租地建屋關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者,有優先承買權。
五、本件拍賣建物屬暫編建號之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不動產,拍定後拍定人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部分占用鄰地,買受人應自理其法律關係。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7,69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54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