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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 3 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4,060,000 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218,000 元。
四、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塗銷。
五、假扣押查封時,系爭房屋屋門上鎖,無人回應,信箱堆置招領郵件。本案勘測時,債務人在場稱:三樓有一間房間出租他人,其餘屋內物品皆為債務人所有,屋內櫃子等物品陸續搬遷中。另依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房屋現況調查稱:經現場訪查無人回應,詢問鄰居表示已有一年多無人居住在此。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編號 1、2 建物按現況點交。
六、編號 2 建物係編號 1 建物之增建部分,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該建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建築,應買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