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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 部分點交、部分不點交
備註
一、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土地1(696地號):240萬元。
土地2(697地號):255萬元。
建物1(建號964號):25萬元。
建物2(建號965):20萬元。
合計:540萬元。
保證金:162萬元。
二、拍賣標的未設定他項權利。
三、拍賣建物1據在場人稱現其承租使用,為不定期租賃,租約每月新臺幣8000元,拍定後不點交。另建物2現無人居住,拍定後點交。另依現有資料無從得知建物是否非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時有無損壞,及屋內有無非自然死亡之情事,然建物是否有上開重大瑕疵足以影響交易,仍應由應買人自行查證、評估,買受人對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
四、本件拍賣建物均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有部分建物使用鄰地(占用面積詳備考欄),使用權源不明,應應買人應自行瞭解,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或鄰地所有人主張拆屋還地,則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