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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 點交
備註
一、單獨標價拍賣,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二、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分別標價,按標別拍賣。如其中部分拍定之價金,於扣除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執行費用後,已足清償債權時,其餘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其拍定。
㈠標別一
土地1(501地號):45萬元。
土地2(509地號):830萬元。
土地3(515地號):1580萬元。
土地4(520地號):235萬元。
土地5(571地號):220萬元。
土地6(572地號):1萬元。
土地7(573地號):35萬元。
建物1(154建號):25萬元。
建物2(409建號):100萬元。
合計:3071萬元。
保證金:921萬元。
二、抵押權及限制登記於拍定後塗銷。又拍賣之不動產土地3.5.6有地上權設定,地上權人同意於拍定後拋棄地上權登記,地上權於拍定後塗銷。
三、拍賣建物現由債務人劉鐿顯經營財崧精機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拍定後點交。另依現有資料無從得知建物是否非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時有無損壞,及屋內有無非自然死亡之情事,然建物是否有上開重大瑕疵足以影響交易,仍應由應買人自行查證、評估,買受人對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
四、附表編號2之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有部分建物占用鄰地(面積:175.36平方公尺),使用權源不明,應買人應自行瞭解,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或鄰地所有人主張拆屋還地,則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
五、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