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 點交
使用情形
一、114年11月25日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頭份市大化段264建號建物依外觀之,3樓有增建。
二、114年12月31日現場履勘、測量,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264建號建物1、2樓後方、2樓前方及3樓整層為增建。債務人在場稱:查封建物為其自住,無出租情事。查封建物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嚴重漏水,建物內無非自然死亡之情。
三、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789地號土地上坐落3層樓透天,264建號建物維護現況尚可,經觀察為住家使用。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6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320,000元。
四、本件拍賣標的物包括主建物之附屬建物(從物)及附屬設施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