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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2,0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保證金新台幣:3,600,000元。
三、抵押權及限制登記於拍定後塗銷。
四、拍賣建物查封時由債務人父母居住使用,拍定後點交。惟拍賣建物之各樓層均與同巷37號打通,且同巷37號建物亦已進入拍賣程序(本院114年度司執字第103509號),如為不同人拍定,建物內部之擺設及界線如有爭執,由拍定人自行處理。
四、拍賣建物3樓有漏水及牆壁龜裂情形,4樓有搭設鴿籠,請應買人注意。
五、拍賣土地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