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2710建號建物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114年10月31日北市警松分刑字第1143019114號函檢附之房屋現況調查表及職務報告所載,該建物無配賦停車位,且現由實質債務人即委託人徐啓桐及其前配偶居住使用,故本件拍定後點交。
二、拍賣標的經查相關主管機關後,並無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亦無發生過火災事件,亦非屬列管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屋,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能確認是否為海砂屋、有無輻射、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另債權人、債務人若認有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檢附相關文件以利發布公告。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3,16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8,640,000元。
四、拍定後抵押權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