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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8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2,18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654,000元。
四、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塗銷。
五、假扣押查封時,房屋屋前堆置廣告傳單及信件,屋內堆置廢棄物,房屋無人居住。本案測量時,系爭建物已久無人居住,屋內客廳雜物凌亂,部分牆壁有壁癌。另據鑑價報告書所載:編號1、5土地上有建物,編號2土地為現有道路,編號3土地為社區公園,編號4土地為雜木林,編號6土地為社區公園及水塔。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編號1、2建物按現況點交,其餘不點交。
六、編號2建物係編號1建物之增建部分,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該建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建築,應買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