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 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0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000,000元。
四、按標別拍賣。如其中部分拍定之價金,於扣除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執行費用後,已足清償債權時,其餘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其拍定。
五、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六、拍賣土地使用分區地號290-1為都市計畫區內第二種住宅區;地號290-27為都市計畫區內第一種商業區。
七、據查封筆錄及鑑價報告所載,查封時建物為債務人家屬自行居住使用,無出租情事,拍定後點交。
八、建物有無積欠大樓管理費用及有無停車位或使用權,因欠缺公示資料,應買人請自行查明,如有爭議,由拍定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