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一、113年10月4日假扣押查封時,債務人之夫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入內檢視測量:「查封之920建號建物無增建」,另經債務人之夫稱:「建物無人居住,無出租」,並稱:「建物無其餘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114年1月7日現場履勘時,債務人徐享鑫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稱:582地號土地上為苗栗市恭敬路277號建物坐落,整棟建物均隔成套房出租,920建號建物係3樓之7編號3007套房,債務人稱無租出情形,但似有供公司設籍登記。
二、據鑑價報告記載,建物現況為社區型華夏建物,社區名稱:立翔哈佛。
三、本件920建號建物經函詢債權人協助調查建物內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損失、非自然死亡等情事,其函稱除藉核能安全委員會網站查詢後得知本件不動產非屬列管區間之建物外,其餘事項均無法查得。惟不動產交易金額龐大,投標人仍應自行查證注意,拍定後如與現況不符,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撤銷拍定。
四、本件拍賣之920建號建物,拍定後依現況點交。惟如有第三人主張已於查封前有權占有標的物,該部分仍得改定不點交。
五、其餘公示資訊無法盡列,請投標人自行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謄本參閱。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壹佰陸拾伍萬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參拾參萬元。
四、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都市計畫住宅區。
五、拍賣之不動產設有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六、本件拍賣標的物包括主建物之附屬建物(從物)及附屬設施在內。
七、本件拍賣標的物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