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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形
一、137、137-1地號土地坐落在店名「洗心(門牌號碼9號)」之前方,前面道路即敦化南路一段之一半。144建號建物於查封時債務人出租予他人,隔層5間,編號分別為401、402、403、405、406,惟所有房間之租約依卷內資料所示均已屆期。至本院履勘時查悉系爭房屋於前開租賃契約到期後仍有租客續租,惟依強制執行法第51條規定,該租賃更新契約對債權人不生效力,是本件仍於拍定後依現況點交,請第三人即系爭房屋之租客注意。
二、拍賣標的經查相關主管機關後,並無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亦無發生過火災事件,亦非屬列管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屋,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能確認是否為海砂屋、有無輻射、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
三、本件不動產依序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費用、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不予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應買人不得異議。債務人亦得於開標前到場,得當場指定開標順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1,96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0,4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