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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8,09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427,000元。
四、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五、拍賣建物之二樓查封時出租予第三人,租期尚未屆至,於拍定後不點交,其餘為債務人自用,拍定後點交,惟共同使用部分拍定後仍不點交。
六、拍賣之541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該建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建築,應買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且該建物占用鄰地約11.09平方公尺,使用權源不明,應買人應自行瞭解,如屬無權占用,亦有被訴請拆除之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