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拍定後不點交(4樓第三人邱儀婷基於租賃關係占有中,租期自民國107年3月20日起,迄民國112 年1月31日止,租金每月新台幣12,000元,據債務人陳報,承租人邱儀婷出資裝潢費160萬元,扣 抵每年租金16萬元,五年為期,尚欠邱儀婷之款項待退租時債務人應歸還,建物並無海砂屋、輻 射屋、地震受創或火災受創及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惟屋內有一房間、主臥之 浴室及廚房,下大雨時須用盆子接漏水。4樓頂增建第三人沈姵君、陳宜庭基於租賃關係占有 中,其租約原係與債務人簽訂,嗣後債務人將租約轉讓與4樓承租人邱儀婷,租金皆由債務人代 收,抵充邱儀婷之修繕水電及房租債權。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32591、32592建號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 32591建號與主建物30456建號內部相通,且無獨立出口。32592建號與主建物30456建號內部 不相通,且有獨立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