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 點交
使用情形
一、5870建號由債務人無償提供予其家屬使用,未訂定租約,5870建號拍定後點交;一樓共有四個車位,包含在建物的公設內,債務人係使用一樓進入後左手邊第3個停車位,惟查無書面分管契約,債務人稱向前屋主取得時便沿用下來,車位實際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行釐清,請應買人注意,車位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本件拍賣標的另經函詢相關主管機關後,查復無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海砂屋、地震受創之紀錄,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能確認是否為海砂屋、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3,16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640,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五、本件不動產依序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費用、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不予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應買人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