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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如備註所示。
備註
一、分別標價,按標別拍賣。如其中部分拍定之價金,於扣除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執行費用後,已足清償債權時,其餘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其拍定。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4,03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209,000元。
四、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五、176建號建物一樓有編號101號房間、二樓有編號201、202號房間、三樓有編號301、302號房間、四樓有編號401、402號房間、五樓有編號501、502號房間,房間似有人居住,其中編號502號房間有第三人自稱為租客,已租7、8年,其餘房間之使用現況不明,建物於拍定後不點交。
六、1273建號建物為176建號之增建,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該建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建築,應買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且有部分建物占用鄰地約10.46平方公尺,使用權源不明,應買人應自行瞭解,如屬無權占用,亦有被訴請拆除之危險。
七、389-8、389-20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範圍內之乙種工業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