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 點交
使用情形
一、1199建號建物經本院115年6月16日現場查封,債務人廖鳳琴在場稱其基於共有人身分占有使用,無分管協議,無漏水、無增建。本件拍定後點交。
二、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案件,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有二人以上行使優先承買權者,以抽籤定之。
三、本件拍賣標的另經函詢相關主管機關後,查復無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之紀錄,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能確認是否為海砂屋、有無輻射、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4,8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2,96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