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一、保證金:420 萬元。 二、土地及建物,分別標價、合併拍賣。 三、1222 地號土地,為 1761 建號即大同南路 99 號建物前之道路用地。1223 地號土地,為 1761 建號建物基地。 四、1761 建號建物,經查非屬幅射屋,亦查無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及屋內有 非自然死亡情事,惟房屋內部天花板有混凝土剝落現象,另部分牆壁出 現漏水及壁癌情形。 五、761 建號建物,目前無人使用,惟建物騎樓存有 2 個菜攤位,據鄰人陳 稱係由案外人即義務人公司負責人之弟,出租予菜販賣菜之用,拍定 後,建物含騎樓均點交。 六、本件土地與建物均設定有抵押權,拍定後,抵押權塗銷。